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有效本条例自2021 年 9月 1日起施行。2008年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正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