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具备开放条件的红色遗址、旧址、纪念设施或者场所应当向公众提供陈列展览、展示体验等服务。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美术馆、图书馆以及其他红色资源收藏单位应当利用收藏的红色资源,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阅读推广等传承利用活动。

红色资源传承利用应当注重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体验式、沉浸式等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注重发挥新兴媒体优势,利用网络传播平台,开展网上红色主题宣传教育。

红色遗址、旧址、纪念设施或者场所的展览展示内容和解说词应当具有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红色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