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国有不可移动红色资源由使用人负责修缮、养护,非国有不可移动红色资源由所有人负责修缮、养护。可移动红色资源的修复、养护由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负责。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对存在坍塌、损毁、灭失等危险的红色资源,红色资源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开展抢救性保护和修缮、修复。可移动红色资源的修复、复制、拓印,应当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