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规划时,应当体现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