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才工作促进条例/第二章 人才培养与开发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和企业主管部门要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多种方式合作,建立政府、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模式。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