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才工作促进条例/第五章 人才服务与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岗位津贴、科研补助、贷款贴息、人才奖励等多种方式,对重点人才工程给予支持。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金融服务。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