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才工作促进条例/第三章 人才引进与流动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统筹使用本区域内高等级岗位,积极引导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流动。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