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禁毒条例/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第十六条有效本市鼓励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中规定禁毒内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通过设置禁毒宣传栏、展示禁毒文艺作品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引导居民、村民自觉远离毒品,提高抵制毒品的能力。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