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市场举办者未履行经营管理职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