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支持第十六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被采纳的,应当给予表扬、奖励。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2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