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七章 人才队伍建设第七十七条有效自治州招录公务员或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可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予以适当照顾。自治州对本地工作的各类人才和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就业、就学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