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自治州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