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社会民生事业第五十五条有效自治机关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和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各族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自治机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自治机关加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能力。自治机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