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社会民生事业第五十三条有效自治机关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新媒体等文化事业。自治机关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完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科技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