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社会民生事业第四十六条有效自治机关积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