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六条有效自治机关依法管理自治州的财政,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自主安排和统筹使用属于自治州的财政收入,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