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自治机关依法管理自治州的财政,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自主安排和统筹使用属于自治州的财政收入,优先保障民生支出。

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