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充分利用国家对口支援政策,加强与对口支援地区的合作交流。对口支援地区的援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自治州民生事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