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自治州内草场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流转。草场承包经营者应当实行划区轮牧,合理配置畜群,均衡利用草原。

自治州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依法实行禁牧、休牧制度,禁止开垦草原和非法占用草原。

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