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自治州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产业园区体系建设。培育节能环保、信息应用、生物医药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工业产品创新升级,推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自治州发展水电产业,推进水光互补微网建设。培育壮大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提高牛羊肉、中藏药、冷水鱼等传统产业精深加工水平,加快有机畜牧业和绿色轻工业园区建设。

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