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健康上海建设,保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