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向社会提供下列信息查询服务:

(一)企业的工商登记情况;

(二)经备案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样本;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情况;

(四)其他能够证明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客观资料。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