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第六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建筑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业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