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