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五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保护设施纳入主题旅游线路,开发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支持代表性传承人以及有关团体进入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展演、展销,宣传和推介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旅游产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