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未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由气象主管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