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三章 阅读推广第二十四条有效监狱、看守所、戒毒场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为监狱服刑人员、被羁押人员、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提供阅读资源,组织开展阅读活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