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第三十九条有效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