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第七章 保障监督机制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革命老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加大革命老区与发达地区干部、教师、医生和科技人员交流工作力度,鼓励科研人员等社会力量到革命老区创新创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