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防止垃圾污染浑江流域水体。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