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注销第七条有效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会同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部门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社会组织名称、业务范围等依法进行审查。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