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