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旅游产业促进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观光游览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景区行为规范。不得随地吐痰、便溺或乱扔杂物;不得擅自攀爬旅游设施或进入景区明文禁入区域;不得随意折踏花草、毁坏树木。地方法规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