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应急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