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消防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建筑外墙设置的牌匾、电子显示屏、条幅等,应当采用不燃、难燃材料或者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并不得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的户外广告时,征求消防救援机构意见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