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二章 供水第十一条有效从事公共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遵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公共供水工程所使用的供水管道、材料、设备和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要求。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