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十九条有效省、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出资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专项资金。对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发生代偿的担保公司,各级财政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