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十五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申请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和农产品地理标识,注册名优农产品商标,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鼓励有生产经营规模和出口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拓展国外市场。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