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产品加工与流通领域应用系统建设,支持乡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培育和壮大乡村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现代乡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