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江西省中医药条例
第三条
已修改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
第二条
回到全文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