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天津港为中心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健全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提升口岸营商环境,全面建成智慧绿色、安全高效、繁荣创新、港城融合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推动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服务"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陆海深度融合的重要平台。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