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推进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加快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陆海双向开放,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