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志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商品房经营者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内容应当合法、真实、准确。

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