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推动全社会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