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废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公布日期
- 2021年6月16日
- 施行日期
- 2021年5月27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废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阜新蒙古族
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1月9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