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抚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1年5月27日
- 施行日期
- 2021年5月27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
《抚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4月27日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1年5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