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五节 提起诉讼第四十八条有效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检验、检测、翻译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