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四节 调查第三十四条有效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专家意见、勘验笔录等。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