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三节 立案第三十一条有效负责公益诉讼检察的部门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者职务违法、违纪线索的,应当依照规定移送本院相关检察业务部门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