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