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年度采砂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